按照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关于印发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黔迁指[2017]5号)文件规定:“搬迁协议签订时已婚出人口(不论户籍是否迁出)和服刑人员不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搬迁协议签订后,婚进、新生等新增人口不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搬迁协议签订后至分房发钥匙入住期间婚出人口、死亡人口可不予核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