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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9-01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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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事指南:《事项告知单》(四)——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审批

办事指南:《事项告知单》(四)——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审批

发布时间: 2016-09-01 14:31 来源:    浏览量:   字体:[]

《事项告知单》(四)

        一、事项名称

        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审批

        二、办理依据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移民局 省财政厅 贵州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72号)。

        三、申报条件

        (一)使用后期扶持专项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二)通过市(州)级初审同意。

        四、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省级审查→形成审查意见→批复

        五、申报材料

        (一)需提供的资料:

        1、市(州)移民部门报请省级审查请示(附市、州初审意见);

        2、后期扶持项目实施方案报告(送审本)。

        (二)所提供的资料存在以下情况的不予收件:

        无

        六、办理时间及时限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和标准

        否

        八、业务申请、投诉地点        

        受理地点: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联  系  人:吴军

        联系电话:0851-86987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