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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 2016-09-01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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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事指南:《事项告知单》(三)——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审批

办事指南:《事项告知单》(三)——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审批

发布时间: 2016-09-01 14:33 来源:    浏览量:   字体:[]

《事项告知单》(三)

        一、事项名称 

        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审批

        二、办理依据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

        三、申报条件

        市(州)移民部门对县级后期扶持规划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汇总形成市(州)后期扶持规划“简本”。

        四、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省级审查→形成审查意见→批复

        五、申报材料

        (一)需提供的资料:

        1、市(州)移民部门报请省级审查请示;

        2、市(州)后期扶持规划“简本”(送审本)。

        (二)所提供的资料存在以下情况的不予收件:

        无

        六、办理时间及时限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和标准

        否

        八、业务申请、投诉地点       

        受理地点: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联  系  人:吴军

        联系电话:0851-86987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