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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惠民政策

发布日期:2020-06-19 09:23:18 来源: 浏览量: 字号:    

生产生活补助。对经国家核定纳入后期扶持范围的大中型水库移民,按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进行扶持,以“一卡(折)通”的形式兑付,扶持期限为20年。【文件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黔府发﹝2007﹞7号)、贵州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黔财企﹝2007﹞19号)】

素质提升补贴。补贴对象为全省范围内经国家核定的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移民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移民子女。补贴标准:1.对考取一本、二本院校的,每生一次性补贴4000 元;2.对考取三本、大专、高职院校的,每生一次性补贴3000元;3.对参加中职教育,符合规定条件的,每生每年补贴1000元;4.通过其它职业技术培训,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颁发有关资格证书的,按培训缴费发票的45%进行补贴。经本人申请、村级评议公示、乡级审核确认后,通过财政涉农补贴“一卡(折)通”发放补贴资金。【文件依据:关于对移民素质提升和购置农机实施补贴的通知(黔移发﹝2014﹞60号)】

购置农机具补贴。补贴对象为各地已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并纳入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的移民户;补贴标准为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再按实际购置价格给予移民户10%的附加补贴;经本人申请、村级评议公示、乡级审核确认后,通过财政涉农补贴“一卡(折)通”发放补贴资金。【文件依据:关于对移民素质提升和购置农机实施补贴的通知(黔移发﹝2014﹞60号)】